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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隋总”骗钱“有术”

李志友 赵志杰
1998-10-29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一个原本是吉林省梅河煤矿生产技术员的隋志发,经过一番自我“包装”后,便成了“国民党员”、“民革通化市委员会副主任”、“通化市中山商场总经理”。不过隋总经理的好景不长,10月16日,在丰台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经打分队侦查员们面前,隋总经理终于现了原形,近200名被骗者恍然大悟。

隋志发曾在通化承包过中山商场,他将摊位发包后,携巨款逃来北京。在北京他大肆挥霍,很快钱财已空。于是他又勾结同乡高云录预谋以招聘导购人员骗取钱财。

经过一番策划后,隋志发假冒民主人士,自封是通化市中山商场的总经理,谎称要在北京的“仟村”、“五道口”等地承包几家大商场。紧接着,“中山商场会务中心经某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核准,现招聘公关、产品开发、服装导购、财务等人员”的招聘简章也纷纷出笼,京城职业介绍机构里随处可见。

为了让应聘者深信不疑,隋志发在丰台区西局后街68号租了一处房子,门口上除了贴有招聘简章外,还张贴了一张写有“公司将为每位应聘合格的人员订做工作服四套(每季一套)。个人负担的服装费标准:导购300元,文员600元,展销团领队、店长、主管800元……”的醒目《通知》。

俗话说,没有不开张的油盐店。几天之后,隋志发的“中山商场会务中心招聘处”成了下岗女工和外地来京打工的男女青年寻找职业的“洽谈处”。

随着前来应聘人员不断增多,隋志发从中物色了20多人,委任他们为人事部、企业部、市场部、经理室、行政部的负责人,专门负责对前来应聘的人员进行“初试”、“复试”和收取“服装费”的工作。

不到一个月的时间,来自本市和全国十几个省市的800多名青年报了名,200多名应聘合格者交了500至800元不等的“服装费”,等待着分批到大商场里“上班”。

承担给应聘人员量体裁衣的某制衣公司,觉得隋的行为可疑,理由是光量不做,说话没谱。10月15日,他们向丰台公安分局信访办和刑警大队经打分队报了案。主管刑侦的杨晓毅副局长对此十分重视,让田怀军副大队长马上组织侦查员开展工作,依法从快查处。

很快,从通化市传来消息,民革有关领导答复:“通化市民革根本就没有隋志发其人。”通化警方也证实:“隋志发系吉林通化梅河口市红梅镇人,是梅河煤矿生产科技术员,非国民党员。”

另据掌握,隋所持中山商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,1996年9月已作废。该人在京以招聘工作人员为名,骗取200多人的10余万现金。综上所述,隋志发的所作所为已涉嫌诈骗。

事不宜迟。侦查员们扑向西局隋的住处,几个蒙在鼓里的工作人员说:“隋总去山东了,今晚回来。”侦查员们悄然在附近布网蹲守。次日清晨,得意洋洋的隋志发刚一迈进院门,就被侦查员们“请”到队里,在铁的事实面前,隋志发无奈地道出了他一手策划的骗局。

笔者在西局后街68号现场看到,隋志发答应10月18日首批上岗的应聘人员,三五成群前来打听上班的具体事宜。哪料到“隋总”已进了公安局。一位从秦皇岛来的姑娘气愤地说:“我们家三口人下岗,本想来北京找个工作,没想到又被骗子骗了500元。”

经打分队的侦查员们全体停休,接待前来报案的被骗群众。到目前,已接待150多人。在此,公安机关提醒急于再就业的同志,千万要提高警惕,以防上当受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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